雨城区法院提出“五个一”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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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郎的母親是新竹湖口人,家族南遷搬到新埤來務農兼做竹子生意,比在新竹有發展她很滿意小孩聽話書讀得好,沒給她帶來問題。
沒有光害的鄉下,更顯得蛙鳴蟲叫聲才是大自然夜晚的美妙音樂。她捨不得讓兒子們失望,當時其實多請一位長輩帶小孩去看恐龍片也是可以的,但就是工作太忙了,忘掉檔期將結束。早期潮州有四家電影院,潮州戲院、南峰戲院、千山戲院、光春戲院,以及後來才有的東海戲院。畢竟她很忙,需要一位跑腿的男僕(footman)。回家時不忘買奶酥麵包給小孩,第二天看到奶酥麵包就知道爸媽去潮州看電影了,新埤當時沒有烘焙店。
戲院前面有賣香腸、冬瓜茶、青草茶的小吃攤位。醫生娘會吹口琴,小兒子也會黏著她,說《格林童話》的故事,聽到睡著為止,再由哥哥,姐姐抱上床。相關退休公務員和救國團陸續提起提起訴願遭駁回後,接著向各地法院提起訴訟。
黃肇珩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。大法官也指出當時銓敘部所處「特殊政政治經濟環境下」,定出這樣的年資互相採計的規則,明顯違反了上位規範,有重大瑕疵。另外還有4位大法官雖然認為法條沒有違憲的疑慮,不過要追繳這些人的退休金時,應該有更多的配套措施,避免過於苛刻。像前台中市長胡志強,因「黨職併公職」被追討溢領退休金163萬多元,胡志強繳還溢領款後提告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胡志強敗訴,胡不服提起上訴又被駁回,全案確定。
針對此次釋憲判決,15個大法官當中,吳陳鐶、蔡明誠2位大法官,針對所有的判決主文皆不同意。這些規定和追回退休俸的作為,是為了合乎轉型正義,避免國家重蹈覆徹威權統治,因此全部合憲。
被追討543萬餘元的前監委黃肇珩、救國團和部分地方法院向大法官聲請釋憲。大法官為什麼主張全部都合憲? 根據判決理由書,大法官許宗力今天也在憲法法庭上做出解釋,幾個爭議的條文,主要是為了落實轉型正義的立法,為改正過去在黨國體制之下,政黨違反憲政秩序所造成的不法結果,讓國家重回正常軌道。當時在救國團任職的人,也沒有經過公務員的考試等資格,因此把救國團的年資也計入公務員,本來就不合理。《黨職併公職條例》生效後,銓敘部開始向黨職併公職的公務員追討溢領的退休金,共有220名公職人員,其中政務高官溢領退休金有17人,以前監察委員黃肇珩溢領543萬元居首,僑委會前副委員長王能章溢領495萬元居次。
這邊所稱的黨職,包含國民黨各級黨部、反共救國團、中國童子軍總會等。在轉型正義及年金改革政策下,2018年4月25日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黨職併公職條例》(全名為《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》),「黨職併公職」的退休人員將重新計算退俸,過去溢領部分被要求返還。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。今(17)日憲法法庭宣判,大法官認為,新的規定沒有違反憲法的比例原則、平等原則等,規定都合憲,因此救國團等團體在最後的釋憲關卡敗訴。
追討連戰、胡志強等381人「溢領」退休金 黨職併公職是「威權時代產物」。前考試院長關中排名第3,溢領351萬多元。
延伸閱讀 追討救國團「黨職併公職」退休金違反「財產權」?台東法院聲請釋憲 「黨職併公職」三讀通過。另外大法官也說,假如這些要被追繳退休金的人,每個月領的總額低於新台幣2萬5000元,就還是以2萬5000元發給,另外如果遭逢變故或是有重大財物損失,沒辦法一次還清這些錢,也可以依法申請「分期付款」,所以相關的追繳辦法,已經做了避免「過於苛刻」的狀況發生。
還可留言與作者、記者、編輯討論文章內容。這些人和部分地方法院聲請釋憲,認為這個法令侵害他們的財產權,憲法法庭在去年12月進行言詞辯論,並在今天正式宣判,結果大法官們認為,當時的年資合併計算本來就不合理,在救國團等社團工作並不算公務員。胡志強可溢領退休俸5,406萬 【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】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,每週獨享編輯精選、時事精選、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。另外針對救國團,大法官也表示,雖然形式上,救國團好像屬於當時的國防部,不過救國團的成立沒有相關行政組織法作為依據,而且本身的組織運作也和一般行政機關不同,只是民間社團性質。第5條則規定,有溢領退離給與者,核發機關應自條例施行後1年內,以書面處分命領受人(政務人員)或其經採認的社團專職年資所屬社團返還。《黨職併公職條例》第4條規定,黨職併公職者,應由最後核發退離的給與機關,扣除已採計的社團專職人員(黨職)年資後,重行核計退離給與。
若加上黨職年資,每人每月將可多領數千元至上萬元退休金。而黃肇珩於1961年至1982年間在《中央通訊社》任職期間的公保年資及優惠存款利息共新台幣543萬餘元。
在國民黨時代,不少人擔任國民黨黨職或救國團等國民黨附隨組織職位,這些人後轉任公職,年資繼續計算,退休金、18%優惠利率等也都依此計算。大法官另外也說明,雖然銓敘部去追繳過去給出的退休金,但是轉型正義具有特別重要的公共利益,就是為了避免國家再次重蹈覆轍黨國的威權體制,因此並不違背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和平等原則。
憲法法庭今辯論「黨職併公職」追回溢領退休俸是否違憲,救國團:溯及既往是製造社會對立 銓敘部追退休金,被追者認為財產權被侵害聲請釋憲 國民黨的附隨組織「民眾服務總社」當年憑「黨職併公職年資互相採計要點」,讓國民黨工不論黨職轉公職或公職轉黨職,都可相互採計工作年資,導致從政府部門退休的公務人員年資,若包含國民黨工的年資,也可一併計算相關退休公務員和救國團陸續提起提起訴願遭駁回後,接著向各地法院提起訴訟。
這些規定和追回退休俸的作為,是為了合乎轉型正義,避免國家重蹈覆徹威權統治,因此全部合憲。當時在救國團任職的人,也沒有經過公務員的考試等資格,因此把救國團的年資也計入公務員,本來就不合理。在轉型正義及年金改革政策下,2018年4月25日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黨職併公職條例》(全名為《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》),「黨職併公職」的退休人員將重新計算退俸,過去溢領部分被要求返還。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。
在國民黨時代,不少人擔任國民黨黨職或救國團等國民黨附隨組織職位,這些人後轉任公職,年資繼續計算,退休金、18%優惠利率等也都依此計算。黃肇珩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。
胡志強可溢領退休俸5,406萬 【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】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,每週獨享編輯精選、時事精選、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。像前台中市長胡志強,因「黨職併公職」被追討溢領退休金163萬多元,胡志強繳還溢領款後提告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胡志強敗訴,胡不服提起上訴又被駁回,全案確定。
追討連戰、胡志強等381人「溢領」退休金 黨職併公職是「威權時代產物」。第5條則規定,有溢領退離給與者,核發機關應自條例施行後1年內,以書面處分命領受人(政務人員)或其經採認的社團專職年資所屬社團返還。
針對此次釋憲判決,15個大法官當中,吳陳鐶、蔡明誠2位大法官,針對所有的判決主文皆不同意。大法官另外也說明,雖然銓敘部去追繳過去給出的退休金,但是轉型正義具有特別重要的公共利益,就是為了避免國家再次重蹈覆轍黨國的威權體制,因此並不違背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和平等原則。《黨職併公職條例》第4條規定,黨職併公職者,應由最後核發退離的給與機關,扣除已採計的社團專職人員(黨職)年資後,重行核計退離給與。這邊所稱的黨職,包含國民黨各級黨部、反共救國團、中國童子軍總會等。
前考試院長關中排名第3,溢領351萬多元。延伸閱讀 追討救國團「黨職併公職」退休金違反「財產權」?台東法院聲請釋憲 「黨職併公職」三讀通過。
這些人和部分地方法院聲請釋憲,認為這個法令侵害他們的財產權,憲法法庭在去年12月進行言詞辯論,並在今天正式宣判,結果大法官們認為,當時的年資合併計算本來就不合理,在救國團等社團工作並不算公務員。而黃肇珩於1961年至1982年間在《中央通訊社》任職期間的公保年資及優惠存款利息共新台幣543萬餘元。
大法官也指出當時銓敘部所處「特殊政政治經濟環境下」,定出這樣的年資互相採計的規則,明顯違反了上位規範,有重大瑕疵。另外還有4位大法官雖然認為法條沒有違憲的疑慮,不過要追繳這些人的退休金時,應該有更多的配套措施,避免過於苛刻。